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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活动缺乏约束和激励机制,校外机构坚守公益原则却受经费困扰---
校外教育亟须制度保障
【热点透视】
周一到周五,冷冷清清;到了周末,却又热闹非凡---这是目前我国部分少年宫的真实写照。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像少年宫这样的校外教育资源每周都有很长的闲置时段,而按照新课改要求,学校应当开设的综合实践课、科技课、艺术课以及大型活动,却由于缺乏师资、场地、设施而难以开展。
日前,中国儿童中心发布的“互补视角下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究”报告显示,学校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合作的“劲头”还没使到一起,校内外资源共享与互补远未实现。该研究是北京市哲学和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课题,课题组在我国9个城市进行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现状调查,并对其与校内外教育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学校
多重压力影响参与积极性
某城市所在的省份推出了一台少年话剧。作为一种公益活动,有关部门要求每个学校都要组织学生前去观看。虽然不用学校和学生花一分钱,但有的学校就是不愿组织学生去看,因为学校感觉做这件事很沉重:“我们有各种压力,包括评课的压力、组织的压力、包车的压力、安全的问题等。其实我们也知道看了这样的话剧对孩子的成长有正面的影响和帮助。”最终,这个城市的教育局没能完成上面规定的观看任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颁发的文件。《意见》明确指出:“要把学校组织学生参与校外活动的情况,作为对学校和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研究报告指出,由于学业成绩与升学率依然是当今评价中小学校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因而执行这一政策的效果打了折扣。迫于升学压力,学校主动组织学生参与校外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仍不够高。比如《意见》要求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逐步做到学生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参加校外活动,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为了达到这个“半天”的要求,一些学校就将那些原本在校内上的课放到校外去上,课程形式、授课对象都是原状,只是改变了上课地点。
一位少年宫主任说,学校一个学期一般是16周,按政策规定每周半天校外活动时间,加起来就是7天。结果,有的学校就把学生带到少年宫来,让他们换个地方还按7天课上音乐、美术、书法等课。如此校外教育实质成了学校教育的翻版。作为学校,倒是完成了政策规定的任务,但学生并没有享受到政策期待的那种校外教育及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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